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开展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评定工作,请根据《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各班级必须宣传到位,保证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思想导师指导本班学生认真学习《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二、具体评选操作

1.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院团委(副)书记、思想导师任小组成员各班级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班级工作小组”),小组成员(5-9人,只能为单数)包括:思想导师、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

2.学生填写附件2《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并向“班级工作小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工作小组”根据班级学生提交的材料开展民主测评及综合评定,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确保做到公正、透明。每位参加测评的同学在测评结束后可查看班级其他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及排名。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公示有异议,则需重新评定,若要对评定结果进行修正,需征得评审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评定的结果汇总至附件3《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主测评”评价表》、附件4《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领导小组”对各班级/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审核讨论后,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则需重新审核,并对书面告知学生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报附件5《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院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备案。

5.各班级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学业成绩排名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综合排名应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

6.转专业学生参加参评学年所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及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

7.创新班、专升本、3+2、4+0学生参加参评学年所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及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

三、上报时间和材料

1.上报时间:20251010日。

2.上报材料:附件3《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主测评”评价表》;附件4《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附件5《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院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班级和学院评议评审会议记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班级和学院公示图片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要求清晰可见公示具体内容公示地点)。

3.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88386316;意见反馈邮箱:93740734@qq.com;办公地点:学生处办公室学务科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各学院公示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进行公示,公示截图、图片需清晰显示公示内容、公示地点。

2.2024-2025学年“班级工作小组”普通学生代表为学号尾号为:3、13、23、33、43(以此后推)的同学,如尾号在此范围内的学生是“班级工作小组”班干部代表,则尾号向后顺延一位。

特此通知!

 

 

                                       学生

                                    20259月16

 

 

附件:

附件1.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docx

附件2.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xlsx

附件3.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主测评评价表.xls

附件4.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成绩汇总表.xls

附件5.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院汇总表.xls

附件6.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模板.doc

附件7.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Q&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