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8%以内。
二、参评资格
(一)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均获得当年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数;
(二)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学业有延迟学年者;
2.在校期间有重修科目;
3.曾因违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者;
4.曾违反“四禁”规定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在校期间,各方面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知识面广,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实习成绩优良;
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必须均为良好及以上(≥80分),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4.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相关要求)、计算机二级(计算机、软件专业参照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相关要求)及大学写作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参评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将评选条件放宽为(综合测评成绩达本专业/班级排名三分之一及以上,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以上,绩点在2.0以上,大学写作良好及以上,英语四级达到355分,计算机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1.考取国内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2.创业成绩显著,有品牌效应,受众群体反应良好,具有合法注册的公司实体,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3.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4.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者;
5.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者。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发布评选通知;
(二)各学院负责组织具体的评选工作,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开展评审工作;
(三)各毕业班进行初评,组织参评人选填写《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2),班级初评结果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则确定最终人选。以学院为单位将《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一份),并随附件2附上英语四六级成绩、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签章后(纸质、电子版)、公示材料(公示文件、各班级公示照片或者截图、学院公示照片或截图),于2025年6月4日17:00前报学生处审核、备案。逾期未上报材料则视为无符合条件学生申报;
(四)学生处审核通过,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发放荣誉证书;
(五)学生处将《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填写意见、盖章及返还各学院,各毕业班思想导师负责将《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扫描成电子版(学生名字+班级+学号),按班级、学院归档,报送一份电子版给学生处存底。
五、其他
(一)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本次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处最终汇总、审核、发文。优秀毕业生评选是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希望各学院严肃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如在学校审核过程中发现学院违规操作、审核不严格,除取消不符合评奖条件学生评奖资格外,还将对该学院进行校内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附件:1.《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三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3.《三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4.《2025年优秀毕业评选需要报送的材料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4月21日